走过繁华的街道,那些熙熙攘攘像是渐变色一样慢慢成为烟火气。
越走房屋越矮越来越破旧,道路也从平整变成坑坑洼洼,甚至布满了泥浆。
凌希面无表情,走的毫不费力,下午一点的时候,领班就来说可以下班了,凌希松了一口气。
他昨天在富豪上了一夜的晚班,早上又加班有些撑不住。
现在家里应该谁都不在,他还可以睡一会儿。
凌希家住的是政府的公租房,光线昏暗,带着说不出的霉味,不管白天晚上都要开灯。
家里屋子不大,一共只有两个房间,他还有个弟弟,所以他睡的是折叠床。
“凌希你死到哪里去了!”
还未到家门口,一个尖锐刺耳的女人声音便钻进了他的耳朵,他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僵硬的往回走。
女人四十几岁的样子,穿着劣质的连衣裙,款式是最时兴的那种,脸上擦着厚重的粉底也掩盖不住粗糙的皮肤。
她拧着眉,一双肿泡眼里满是嫌恶,她看着凌希,觉得他哪哪都不顺眼。
“你个干吃饭不干活的东西,半天不回来,死哪儿去野了!”
“妈。”凌希走到她面前,低低的喊了一声。
李桂芬抬起穿了高跟鞋的脚,冲着凌希的膝盖狠狠的踢了一脚。
尖锐的鞋头撞击脆弱的关节,剧烈的疼痛侵袭凌希的神经,可他就像是没有感觉一般,面无表情的扶着门框,进了家门。
只有缓慢的动作,显示了他的痛苦。
李桂芬不是很满意凌希的反应,翻了个白眼。她走进去对着门口的镜子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眼睛里要看得见活儿,知道吗!回来不要被我看见哪里没做好,打不死你个小畜生!”
伴随着哒哒哒的高跟鞋声音,李桂芬走了。
凌希这才坐在小凳子上,手摸着膝盖,过了好一会儿,疼痛的感觉才稍微缓和。
他站起来从洗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裤子兜里,拿出一个红包,从里头抽出三张崭新的十块钱来。
这是今天下班时领班发的,说是大老板给的辛苦钱,凌希拿过红包的时候想起办公室里的那个男人。
忍不住心里羡慕,羡慕他意气风发,就像他偷偷在街口小店里看过的电视里面的人一样。
自由自在的主宰自己的人生。
凌希把三十块钱珍而重之的藏好,这钱数额很大了,他藏了一年都没那么多,心情不错。
他开始收拾屋子,这里很脏很乱,厨房还留着昨天吃饭没洗的碗筷。
残留的饭粒和汤汁都已经风干,牢牢的黏在上面,很难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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