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那就結婚吧</h1>
十五歲。
大人們都說這是毫無憂傷的年紀,我卻沒有感覺。
堆積的考卷放在桌面,紙張很輕,卻重重壓在肩上,上頭的分數是束縛,綁著我不能遠走。
老師驚訝這樣的年紀居然也會失眠,而我又何止失眠?腦袋裏堆積了好多東西,頭痛欲裂。
但這些都不是能輕易地被人們看到的病症,所以有些人總是可以輕易地質疑我,在我感覺到腦裡如被無數尖刺狠狠戳著的時候。
慢慢地發現自己越來越奇怪,離身旁的這些朋友越來越遠,我也越來越小。
偶爾悲傷的浪拍打在岸邊,我就站在海裡,冷到極致時會變得溫暖,而我便能沉沉睡去。
什麼叫生不如死,大概就是明明在呼吸卻感到窒息,感覺隨時被狠狠掐著脖子,肌膚裡所有的毛細孔都被堵塞住。
十八歲,大人們仍然說這是最為青春的年紀,一旦走出校園後就無法再回去了。
我好像喜歡上某個人了,但我對他竟是毫無任何佔有的想法,就好像僅僅只是喜歡,不到需要他的喜歡。
他唯一需要做的,便是停留在我腦海,讓我能時刻記起。
游泳課的時候,我隔著人群望著他。
這就是暗戀一個人的感覺吧,跟他泡在同個池水,卻離他好遠好遠。
二十二歲,被學校放出來了,這次才是真的再也回不去,我卻覺得終於自由了。
沒有必須去做的事,也沒有一定要達成的事,庸庸碌碌的好像也沒什麼。
「想什麼呢?」
眼前男人輕吻我的額際,手掌摩挲著我的髮絲。
我沒有回答他,只是突然覺得好想被愛,好想讓他只能望著我,離不開我。
以往青春裡的滿腹牢騷都成了過往雲煙,如霧化開,消失在空氣裡,那些不夠濃烈的感情也是。
除了rou體的情慾,我好像對任何事都沒有慾望,我不談感情,也不想要固定的男朋友,沒有必要擁有的東西,不需要硬逼自己去尋覓。
我就這麼流連在好幾個男人身下,當他們佔有我時,我才感覺到自己活著。
我這樣,很糟糕嗎?
同為女性,要是被知道了,我應該會被撻伐吧。
畢竟這就是社會一直以來的固定劇情,跟性扯上關係的女人,大多數都難以被接受。
我擁抱住A,吻上他的嘴唇,舌頭主動伸進去,感覺到他粗糙微涼的手托在我腦後,另一手摩挲在背上肌膚,使我貼近他。
昨晚我Jing心打扮,臉上也不必化妝了,反正到時候都要被舔掉的,穿上性感單薄的情趣內衣,外頭用大衣緊緊包裹住,等待A開車來接我。
在車上時他的手就伸進我的大衣裡,感覺到一路毫無阻礙,用讚賞的眼光瞧了我一眼,我讓他轉回去仔細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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