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简单的剑斗和caoxue的冒险故事 - 非常简单的剑斗和caoxue的冒险故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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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22日(五)追根溯源捡到便宜妹妹,生死决斗后亲密缠绵旅馆房间中,我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毫无缺口的锋利剑刃,就算从我接手这把剑后它从未有过一点伤痕,我也乐此不疲地给它上油保养。韧性极好的钢材打造出了利于劈砍的宽剑刃,锐利的剑尖兼顾了刺击的致命性,剑格呈飞翼状向上翘起,厚实而坚固,让我能安心用拇指按住剑格进行快速起吊和变线,剑柄有着简单的雕花又不会硌手,最尾端的配重球则重量十足——有机会我一定要用它敲碎敌人的头盖骨。这一把剑虽然感觉不出有什么奇妙的特性,那种在奇幻世界里的什么附魔属性之类的,但它的价值不菲还是能一眼就看出来的,在我的生活逐渐步入平稳的时候,我也开始思考起了这把剑的由来。就像亚兰蒙德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用他那副样貌成为了军官,获得了这名军官的所有装备、家当和地位而没有当地人发现端倪一样,我是不是替代了某个人,得到了本不属于我的身份,以及这把剑。我询问了一下露娜关于这把剑的事,可惜她并没有深度学习有关家纹的知识,而且这个世界普遍存在着贵族淘汰制,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一般的贵族有三到四代人没有干出足够亮眼的政绩和战绩,就很有可能被其他贵族抢占资源,然后被庞大的经济压力压倒,成为空有名头的落魄贵族。所以从某种角度上来看,这个世界上贵族遍地走,那么各种贵族的家纹就更是五花八门了,而露娜只认识一些大家族的家纹,并不清楚我剑上的这个雕花是不是某个贵族的家纹。吃完女侍者送来的早餐(最贵房间才有的服务)——一条刚刚出炉的松软面包,配上几块热腾腾的烤rou,还有看上去颜色很不错的莴苣拌菜,里面抹了些鱼酱,比昨天的那些廉价食物新鲜美味了不知道多少……有钱真好。下到一楼的酒馆,发现亨利正拿着斧头跟一大块石头一样硬的面包搏斗,配着刚刚出炉的蔬菜汤和之前剩下的rou干,这个人总算是气喘吁吁地吃完了饭。昨天亚兰蒙德和亨利的话不是白说的,今天早上亨利就要去军营报到,加入亚兰蒙德的百人队并接受训练。“拜——让亚兰蒙德骂你去吧,”我幸灾乐祸道,“不过他也能叫你不少,他练过梅耶。”“你不是说当教官吗?”“我说过吗?”“还想跑?来吧你!”然后我就被一起拽到了军营。不过,这里的士兵是长枪正面结阵刀盾侧面掩护投石兵远程支援这样的注重配合的战法,对单兵的训练度要求不高,我这个长剑教官也教不了什么,顶多教他们一些闪转腾挪的步法还有盾牌的奇妙用法。至于亨利,我和亚兰蒙德商量了一下,先教了他一些冲锋和闪避的步法,剩下的就是自己慢慢练习形成肌rou记忆了。我打算和亨利一起在这里跟士兵们训练到中午再走的,顺带还能教露娜一些架剑反击的技巧,不然她一直冲锋硬刚总是要出事情的。亚兰蒙德的妈含量特别高,基本上就没有停过骂人,但他教得确实很认真,很细致,都是非常有用的技巧和一定会起作用的基本功,我们两个还约了有时间切磋一下。一个小时后,大家都休息了,在城堡外的土坡上坐下来啃一点零嘴补充体力,我和露娜特意带了点rou干和蜜酒过来分给他们,这些有点小贵的东西很讨这些士兵的喜欢,我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休息时间并不多,士兵们除了聊些黄的以外尤其对我的剑感兴趣,虽然看起来算不得有多华丽,但只有是个正常人来看都能感觉到它的锋利和不凡。我把剑拿到近处给他们看,他们也觉得这把剑是真的好,我也借机问了问,有没有听说过一些相关的奇闻轶事。毕竟,当我出生在那个邪教徒的据点时,我就拿着这把剑,按照回来的那些邪教徒所说,守在这里的老三是个傻子,而我身边也没有任何尸体,说不定是我替代了他,那既然一个傻子能拿这么好的剑,而其他人只能拿简陋的短枪、弯刀,那就一定有原因。不得不说,还真让我问出来了,虽然不一定有关——一年前吧,有个傻子去卖东西,因为特别需要钱又没有东西卖而急得跳脚,有人告诉他把带着的剑卖了吧,看着挺值钱的,反正像你这样的人也用不上这么好的剑,换把便宜点的长矛多好。结果那个傻子突然像个疯狗一样逮着那个人咬,愣是撕下了块rou,然后便冲了出去,跑没影了。等那个人报官,带着卫兵去找那个傻子的时候,那个傻子已经带着剑出去了,只找到他的家里人,然而他家里也没钱赔,最后还是靠村庄的牧师出面调停,赔偿的钱也是牧师垫的。至于他的家里人,大家根本没有兴趣了解,我便问这里的牧师怎么样——“亚兰蒙德!”一个穿着长袍,戴着牧师帽,脖子上挂着十字架的高个子男人走了进来,胸前有些鼓鼓囊囊,应该是里面穿了铁板,不过当我和亨利看到他的脸的时候,我们就都绷不住了。“卧槽,老非!”我们两个差点跳了起来,冲到他身边照着后背就是一下子,“你也过来了?”“啊?”老非懵了一会儿,好久才反应了过来,“怎么到这里都会遇见你们啊。”“不开心啊。”亨利捏了一把老非的pi股,“兄弟很伤心啊。”“不是不是,”老非摆了摆手,“就是有点惊讶。”“罗穆。”“亨利。”我们两个伸出手,“老非你在这里——”“菲尼克斯。”他伸出手来和我们握手,我们又高兴地抱在一起,用力地抱了一下才松手。“所以还是叫你老非呗,”我搓了搓手,“你是唯一一个来这里还是按之前习惯叫的人。”“哈哈。”菲尼克斯咧了咧嘴,看着靠过来的亚兰蒙德,“该不会,他你们也认识吧——”“我的大学同学。”我把亚兰蒙德拉了过来,“你们两个认识啦?”“对,本来说今天就给你们介绍一下的,没想到你们认识。”“这不正巧吗?缘分呐!走,喝酒去!”我举起手。“走,喝酒去!……那啥,你们这帮渣滓,”亚兰蒙德也举起手,又盯了一眼那些士兵,“给爷好好练,到下午就自己解散去休息,休息的时候管住自己的寄吧,呆在营地里别特么的乱跑,省得我像上回一样去窑子里抓人,谁再让我逮住小心我把他牛子拧下来挂在营地门口;还有,别他妈整天想着偷懒,小心上战场让那些蛮子把头给你妈的都旋下来然后还得让老子去给你们收尸!”在士兵们小鸡子一样纷纷点头后,我拉着露娜跟着他们去了酒馆。来到酒馆后,我们点了几大杯新酿的麦酒,边聊边喝。听菲尼克斯说,他是一年前就来到这边的,他替代了这个村庄的牧师,短暂的适应后兢兢业业地行使着牧师的职责,包括管理教会的仓库、分发救济粮还有招揽信众。他一直干得不错,也照顾穷人,口碑很好。菲尼克斯来的时候是春末夏初,转眼几个月过去,进了秋天,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就是蛮族的大举来犯。北方的蛮族居住在寒冷的北地与崎岖的山陵中,根本无法务农,他们也不想务农,便总是会在秋季时越过边境抢劫村庄,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地方。好在去年蛮族并没有动用太多的兵力,听说是因为部落间爆发了严重的内乱,他们之间自相残杀要决出能统率所有蛮族的首领,才没有chao水一般地进犯边境,但今年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不过就是这样,具有前哨站作用的边境村也还是遭了殃,无数没来得及撤离的人被蛮族残忍地杀死,虽然最后大部分的田和粮食都保住了,但直到现在菲尼克斯想起那些野蛮血腥的场景也是会感觉到心悸。菲尼克斯问过这里酒馆的老板,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在这个村子里开了好几年酒馆,他告诉菲尼克斯,其实,作为前哨站,保不住村子,大家一起跑到军队驻扎的城堡里避难才是这里的常态,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自此之后,他更加勤奋卖力地打理教会,招募信众,沟通人民,和当地的军队积极合作,直到那个人的到来——“哪个人?”我喝了口酒,刚想喝下一口就被露娜拿走了,“我真没事儿,露娜,这是麦酒诶,喝不醉的……好吧好吧,不喝了行吧。”“所以,老非,那个人是谁?谁来了?”亨利把空了的酒杯放到桌子上。“咳咳。”菲尼克斯似乎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朝着邻座瞟了一眼,而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隔壁桌子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最吸睛的当然是那个个子稍矮,在夏末秋初的现在就开始用黑色亚麻布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连脸都要蒙住的女人。看她尖尖的耳朵,似乎是Jing灵(露娜说),当然也有可能是混血,身材纤细窈窕,即使被布料包裹也有着曼妙的身体曲线,不过看这个样子,她应该蛮不好相处的,事实也是这样,我坐到这里后就从没有听见过附近有露娜以外的女生说话。她身后背着一把很大的弓,弓臂像是两根青葱的树枝,给人一种自然而原始的感觉,看样子磅数也不会低,胸前肯定有一块胸甲,但其他地方就根本看不出来了,很神秘。如果说这个女人只是难相处,那另外两个就只想让我离得远远的了。先说这个把一扇快有门高的盾牌放在过道上的人吧,他的盾牌是木板包铁皮,形制像是罗马的塔盾,盾牌上有明显的修补痕迹,甚至铁皮都有开裂后打的补丁,看来没少被砍,他腰间还挎着一把弯刀,光看刀鞘就不是便宜货,也不知道拿着那么大的盾牌他要怎么挥舞这把快一米长的弯刀。在这个边境村锁甲还是满少见的,主要还是贵,不是某些贵族的传家宝很难见到,而他就穿着一身油亮的锁甲,里面是显眼的橘红色武装衣,但配合着他的体型,我总感觉里面穿的特别薄,也是,毕竟有那么大一面盾。这个中年人留着一脸大胡子,配合着畅快的笑容,给人一种可靠大叔的感觉,但我总感觉不对劲,尤其是看到他脖子上一个又一个红色的印记,还有下面连胫甲、战裙都没有,仅仅一条宽松好脱的裤子,我越来越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很喜欢乱搞。最新地址;≈65301;≈65364;≈65302;≈65364;≈65303;≈65364;≈65304;≈65364;≈65294;≈8451;≈ap;ap;12295;≈77;似乎是发现我在看他,那个人看向我,露出一嘴大牙,摆出很热情的样子,眼睛在我和露娜之间飘,我皱紧眉头,不知道他在寻思啥,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至于最后一个人,他其实没什么问题,至少看上去是这个样子的,他的坐姿、谈吐、行为都很正经,并不像那个大叔一般轻浮,加上那身很有骑士范的衣着与铠甲,一看就是贵族出身,可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要留个心眼给他。“他们,是冒险者对吧。”我很随便地嘟囔了句。“其实我们之前也算,只是我们砍人,他们砍别的什么破玩意儿。”亨利凑了过来。“啊?你们……你们发现了啥?”菲尼克斯也凑了过来。“哪个正常的人会背着跟他妈的棺材板一样大的盾牌和比她人还高的弓提着那种破破烂烂看着马上就断的弯刀去跟人类打仗?d十个脑袋给你都不够那帮狗吊草的蛮子砍的。”亚兰蒙德也带着他的臭嘴凑了过来,“不过那个老逼登不大一样,只有他的武器没有那么奇形怪状,他腰上的长剑好像还没你的长,一米二出头吧,应该和咱们那边史实剑的长度差不多。”“谁知道呢。”我耸了耸肩,“不过,待会儿我得跟着那个带剑的走一段,我感觉他才是最不对劲的。”“我跟你。”露娜说道,我没拒绝。“哎呦,要是有好事儿,兄弟怎么能缺席呢?”亨利凑得特别近,让我咬了咬牙想着要不要给他一下,“说吧,怎么抢他。”“你就t成天想着当土匪是吧?”“哈哈。”菲尼克斯摆出一副习惯了的样子。“我已经等不及烧杀抢掠了!ctd!”某人凑到了我身后。“有点军官的样子!”我转过身来踹了亚兰蒙德一脚。……我身边这些人都是些什么混沌侧的人,菲尼克斯和露娜除外。你有没有想过这其实是你的问题,咱们可是尿一个壶的兄弟呀,多么相像!——亨利接受现实吧,憨批,和本大爷一起砍人是你的荣幸!!——亚兰蒙德我们的队伍越来越怪了喂!——菲尼克斯……我看你们是欠揍。“说回来,老非啊,”我转过头来,认真地看向菲尼克斯,“你之前调停过一次冲突,是吧。”“啊——”菲尼克斯张了张嘴,“你得跟我说什么时候、什么人,我调停的冲突多了。”我跟他讲了一下我听到的传闻,菲尼克斯很快就想起来了,摸着下巴露出微妙的表情,“没想到,是你啊。”“怎么了?”我挤了挤眼睛,“我可不是那个傻子啊,换人了我跟你说。”“不是这个,”菲尼克斯摆了摆手,“我说没用,啊,说不清的,我告诉你在哪儿,你去找她吧。”“她?”我吸了口凉气,菲尼克斯也点了点头,“我也跟你去吧,那个孩子,我真的很喜欢她,早点相认也好,虽然不是原配。”“我也不是冒牌啊对不对。”我耸了耸肩。喝完了酒,我们在外面等了一会儿,没过多久那三个人也出来了,没说什么就分道扬镳了,本来跟着那个拿剑的就是一时兴起,想着走两步也没什么结果,要不算了,结果他走的和菲尼克斯指的还是一个方向。这个村庄并不大,常住人口也就百来人,这绝不是巧合。就这样,我、露娜、亨利还有菲尼克斯跟了上去,亚兰蒙德来之前就是Jing灵控,喝猛了之后又看见那个Jing灵,出来连道都走不动了,我们就给了他个台阶下让他找Jing灵“套情报”去了。我们边走边聊,“老非,你嘴里的那个人,和这三个人有什么关联吗?”菲尼克斯扬了扬下巴,有些轻蔑地看向前面的那个“其实”,但实际上他说出的话非常地正经和认真,“这三个人是那个人的现任队友,”他看向那个“骑士”,“他向那个人宣誓效忠了,所以也算是教会的人,额,我的同事,但是他和那个拿盾的人一样,都是些品行不端的人,那个‘盾卫’喜欢乱搞,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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