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泡他大概和泡妞有异曲同工之处。
比如要有耐性,不能直接说:其实我是想干你。
他每周会来三四次,他一来,我活泼开朗地缠上去。他走时,我十八相送。他家可能离着不远,每次跟到两三百米,赶我的表情就渐渐变得不耐烦。我只好站在原地深情款款的目送他,他也时不时回头看,生怕我跟在后面。
持续几周,我让他一无所获,偶尔还撕破假面,忍不住摸他屁股。他看出来我的目的不是他的鸡巴,而是屁股之后,就对我不冷不热,他引以为傲的素质让我们没撕破脸。
我想再逼他可能来都不来了,到时候我去哪找人,欲擒故纵也是关键时刻的必要手段。
他欣喜于我不再纠缠,很快就勾搭一个。那人小心翼翼地看向我。我正倚在墙边双手叉在胸前漠然地看着他们。那人犹豫半天,看起来是害怕我过去突然发难,但又不想放弃优质炮友的样儿,见我半天没反应,欢天喜地地跟着他走了。
那段时间,他心满意足的和别人干了几炮。欲望射出去,人都温柔不少。温柔到主动和我说话。
他坐到我身边,用温厚的大手摸我肿起的右脸时,我还闭着眼睛想哪个不长眼的这时候过来招惹老子,就恶狠狠地一睁眼,他关切的表情有点尴尬的僵在脸上。
沙发环座上其他人都贼眉鼠眼的看着我们。
“你脸怎么了?”他收回手问。
“有人喝多了闹事。不过他可比我惨多了。”我闭眼继续休息。心中窃喜,失而复得的幸福来的太突然,等待他接下来的举动。
那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几秒,然后,人起身走了。
走了。
我当时差点睁眼直接抱着他大腿跪下哭:英雄留步,小的再也不装逼了,你留下陪我聊几句。
就在我脸上不痛不痒,心里又痛又痒时,熟悉的脚步声又回来了。我忍不住睁眼看,他手里拿着杯冰块,贴着我坐下,刚刚还在窃窃私语的那几个货再次集体闭嘴。
我们都纳闷的看着他从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把面前丢满啤酒罐,烟头烟灰,各种垃圾的桌面清理出一块。这是嫌脏了。我连忙把脚从桌上拿下来。接着他从自己衣兜里变出个手绢,平摊在桌上,把冰块倒在手绢上对角系上,做了个简易冰袋。那冰袋贴在我脸上时,我都傻了。
“自己举着。”他说。
“我还以为你们分手了。”同座一号起哄。
“我们从来也没处过。”怕他误会我私下和别人说瞎话,我连忙呵斥道。
“嗨!我刚才还想说呢,我记得这帅哥是上边的来着。”同座二号说。
“毕竟我们昊哥是匹骏马,身边的人如流水,容易误会。”猪头三号自以为善解人意地给别人找了台阶下。
“”我抬头看了一眼猪头三,没说话。
我跑了几十天长途,终于看见前面那匹心爱之马冲我回头了,他这一句没拍到马屁,差点把我马腿拍断,我感觉脸更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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